瓦斯礦井中使用電機車運輸時,應遵守下列規(guī)定
(1)低瓦斯礦井進風(全風壓通風)的主要運輸巷道內(nèi),可使用架線電機車,但巷道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。
(2)在高瓦斯礦井進風(全風壓通風)的主要運輸巷道內(nèi),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。
如果使用架線電機車,必須遵守下列規(guī)定:
①沿煤層或穿過煤層的巷道必須砌碹或錨噴支護;
②有瓦斯涌出的掘進巷道的回風流,不得進入有架線的巷道中;
③采用碳素滑板或其他能減小火花的集電器;
④架線電機車必須裝設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。
(3)掘進的巖石巷道中,可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。
(4)瓦斯礦井的主要回風巷和采區(qū)進、回風巷內(nèi),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。
(5)煤(巖)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(qū)域中,如果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風巷內(nèi)使用機車運輸,必須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。
采用礦用防爆型柴油動力裝置時,應遵守下列規(guī)定:
①排氣口的排氣溫度不得超過70℃,其表面溫度不得超過150℃。
②排出的各種有害氣體被巷道風流稀釋后,其濃度必須符合本規(guī)程第一百條的規(guī)定。
③各部件不得用鋁合金制造,使用的非金屬材料應具有阻燃和抗靜電性能。油箱及管路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制造。油箱的最大容量不得超過8h的用油量。
④燃油的閃點應高于70℃。
⑤必須配置適宜的滅火器。
主營產(chǎn)品:翻斗式礦車,固定式礦車,梭式礦車,曲軌側(cè)卸式礦車,底卸式礦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