礦車機軌合一運輸安全防范措施
機軌合一運輸行車傷亡事故主要有:礦車運行過程中與在巷道中行走的人員相撞,在軌道狹窄處和障礙物多、人員無法躲避的地點與人相撞,以及違章蹬、扒、跳車過程中的碰人傷人等事故。為預防機軌合一運輸中傷人事故,應注意如下事項:
(1) 礦車前后兩段必須按規(guī)定安設碰頭,發(fā)車前必須信號清楚。
(2) 堅持運行礦車不開帶式運輸,開啟帶式運輸不運行礦車。
(3) 同一區(qū)段軌道上,礦車運行不得行人,行人不運行礦車。
(4) 礦車運行區(qū)段,必須設有兩巷道兩端都能接收到聲光信號的裝置。
(5) 巷道內(nèi)應裝設路標和警標。人力推運礦車行進巷道口、硐室口、彎道、道岔、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地段,以及前面有車輛或視線有障礙時,都必須減低速度,并發(fā)出信號。
(6) 礦車運行所有區(qū)段,必須安設安全擋車設施、裝置并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(tài)。
(7) 礦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,必須保持不少于10米的距離。